网红狗头萝莉不雅视频流出,自曝大瓜
这两天,我竟然错过了今年最大的瓜;狗头萝莉不雅事件。
网传原因为:一名cos圈非常火爆的博主,名为狗头萝莉,抖音粉丝193万;因喜欢月抛,其男友心生不满,就在推特上曝光了她的不雅视频。
该事件在昨天一度成为微博热搜。由于视频尺度太大,微博官方不得不封杀了相关视频,并封禁了相关的搜索词。
对于不雅事件,活哥表示见怪不怪,尤其是网红和cos圈。但是,狗头萝莉本人对于此事件的回复,却令人大吃一惊。
按照一般的网红公司的套路,当艺人发生不雅事件时,一般会回复该视频为捏造,非本人。
可是,狗头萝莉本人却在微博上高调回复:我就是好色,确实月抛
同时,狗头萝莉对自己的人生进行了回顾,抛出了令人难以接受的大瓜:
自己从小被生父猥亵且母亲完全知情。高中打工赚学费遭组长性侵......的确,在此事件中,狗头萝莉在恋爱期间多次出轨已成事实,这个无可厚非。但其本人悲惨的童年经历确实令人唏嘘。
关于性这个敏感词汇,中国人一直不敢提。
根据调查显示,强奸案多发于熟人之间,一位网友自曝其校友在深圳罗湖区法院了解到,该院近三年审理的83起强奸案中,有八成发生在认识的或熟人当中。
数字统计表明:83宗强奸案中,强奸犯认识被害人的有67宗,占80%,完全不认识的16宗,仅占20%。
法官说:“当前,那种认为强奸犯罪就是趁月黑风高之时,突然从旁杀出,将女陌生被害人拉至偏僻处实施侵犯的观念已不符合实际。
在实际案件中,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主要为
朋友、同事、邻里、网友、老乡、保安与住户等。”
很多人会问,既然发生这样的事情,为什么狗头萝莉不揭露其父亲的行为,而是在这种环境下自曝丑闻。
这里,顺便提到一个重要的心理学名词:斯德哥尔摩综合症
又被称之为斯德哥尔摩效应,或者称为人质情结,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,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。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、依赖心、甚至协助加害于他人。
这里,当被害人遭到猥亵或强奸时被猥亵的少女会经历4个心理阶段;
恐惧:突如其来的暴力,足以让任何人感到恐惧。
害怕:笼罩在不安的环境中,身心皆受威胁。
憎恨:被强奸后,是人都会憎恨。
默许:由于侵犯者为熟人,害怕被家人、朋友知道。一旦侵犯行为发生后出现怀孕,这种可能性将大大提升。为了挽救父母的颜面以及使得怀孕行为的合理性,避免羞耻。
因此,这种现象是极为可怕的。她在无意识之间默许了对方对自己的伤害。
在这起事件中,狗头萝莉多次表示,自己想与男友分手但多次无果,而男友的行为在后面也得到了佐证:一旦分手就会泄露女方的隐私视频。
当然,我的意思并非是女人可以随意出轨。而是想表明,如果一方已经多次明确想要结束恋爱关系,另一方不愿意,在这种情况下,不能定义为出轨。以不雅视频作为要挟的行为不可取。
后面的事件大家都清楚,近200万粉丝的抖音网红,狗头萝莉就这么消失了。
说到底,我更关心,她的生父和那个组长会否受到法律的制裁?